不是路人。
这大半夜的,谁会走这条死胡同?
方书文心里头冷笑一声,脚下加了把劲,自行车往前窜了一截。
前面巷子尽头是个拐角,拐过去就是一片空地,两边没有遮挡,適合动手。
他刚拐过弯,身后那脚步声突然加快了。
不是走,是跑。
而且跑得很快,鞋底踩在青石板上,像是在打鼓。
方书文把自行车往墙边一靠,转过身来。
月光底下,
一道黑影从拐角处闪了出来。
那人四十出头,方脸膛,浓眉,下巴上有一颗黑痣。
穿著一件灰黑色的短褂,袖口扎得紧紧的,腰间鼓鼓囊囊的,似乎有枪。
他在方书文面前七八步远的地方站定,上下打量了一眼,嘴角往下撇了撇。
“你就是方书文?”
声音沙哑,显然不是原声。
方书文没接话,目光在他袖口上扫了一下。
黑线绣的狼头,在月光下不太显眼,但他还是认出来了。
野狼帮的。
“你爹在我们手上,识相的话,就乖乖走一趟。”
方书文的脚步顿住了。
他盯著对面那人,目光一点一点地冷下来。
“你说什么?”
那人见他有反应,嘴角咧开了,露出一嘴发黄的牙齿。
“我说,你爹老方,在我们手上。”
他从怀里掏出一块布条,抖开在月光下晃了晃。
那是一截灰蓝色的衣袖,边角磨得起了毛,袖口上有一块深色的污渍,像是油渍,又像是血渍。
方书文认得。
那是老方常穿的那件褂子,袖口上的油渍是上次吃烧鸡时沾的,老方捨不得洗,说留著有味下饭。
他的拳头攥紧了,骨节咔嚓一声闷响。
“你们把他怎么了?”
“没怎么,就是请他去喝杯茶。”
那人把手里的布条重新揣进怀里。
“我们帮主想见你,怕你不肯来,只好先请你爹过去坐坐。只要你乖乖跟我们走一趟,保证你爹一根汗毛都不少。”
方书文没说话。
心里头在思考这件事情的真实性。
只不过还不等方书文思虑清楚,来人就已经又接著开说道。
“这样吧,明天十点前,到老码头见。”
说完这最后一句,来人转身就走,脚步又快又急。比刚才来的时候,还要快。
方书文皱了皱眉。
对方乾脆利落的离开,反倒是让他觉得,老方说不定还真是被人『请』走了。
方书文想了想,然后把自行车扶起来,骑上去,加快了速度。
.......
赵府后门。
方书文把自行车往墙边一靠,翻墙进了院子。
院子里黑漆漆的,灶房的灯早就灭了,连胡大屋里都没了光亮。
他轻手轻脚地走到自家屋子门口,推开门。
屋里伸手不见五指。
他摸出火柴,划了一根。
昏黄的火光跳了两下,照亮了半间屋子。
老方的床上,被子叠得整整齐齐,枕头搁在被子上头,是早上他起来之后叠的样子。
没人睡过。
方书文的心沉了一下。
老方果然不见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