鄂硕密信里那句“永历血脉或存於世”,反覆刺著他的神经。
如果————如果这具身体真是朱由榔的后裔——
他强迫自己停止这个危险的念头。现在不是纠结身世的时候。当务之急,是找到参山,获得实实在在的財富和根基。
没有实力,任何血脉都只是催命符。
“朱爷,”德顺忽然开口,声音还有些哑,“找到参山后————咱们真要————
”
他没说完,但意思很清楚。
朱六七停下脚步,转过身,看著德顺,也看向闻声回头的海兰察。
阳光从林隙间洒下,在雪地上投出斑驳的光影。
“德顺,海兰察,”朱六七的声音很平静,却带著某种千锤百炼后的决绝,“咱们刚才在那石室里看到的,是什么?是血,是冤屈,是一百年来被遗忘的使命。”
“朝廷不会因为咱们老实种地、乖乖纳贡,就对索伦部少抽一根丁,就对正蓝旗多给一分餉。鄂尔奇今天能用咱们,是因为咱们还有用;明天若觉得咱们碍事,或者有更大的利益,他会毫不犹豫把咱们丟出去,就像丟一块用过的抹布。”
“这世道,要么被人吃,要么————有力量自保,甚至,不得已而去吃人。”
海兰察眼中凶光一闪:“朱大哥说的对!我阿哥的命,部落里那一百七十三口人的命,不能白死!”
德顺深吸一口气,抱紧怀中的遗物:“我明白了,朱爷。我太爷爷他们选了那条路,没走通。咱们————得走一条新的路,一条能走通的路。”
“参山就是第一步。”朱六七重新迈步,“有了钱粮,咱们才能练兵、造火器。才能在这黑山白水之间,扎下一颗朝廷拔不掉的钉子。”
他率先迈步,踏入及膝的积雪中。
德顺连忙跟上,海兰察殿后,三人成一条细线,沿著峡谷北侧一条被积雪半掩的兽道,向更深的山林跋涉。
朱六七走得很稳,但跟了他许久的德顺能看出来,朱爷的脚步比平时重,背影也比平时僵硬。
海兰察则警惕地扫视著四周。
他的感官比朱六七和德顺敏锐得多,能听到远处雪层下旅鼠窸窣的动静,能闻到风里带来属於猞猁的腥臊气。
但此刻,他更多的心思放在前面那个沉默的背影上。
朱大哥救过他的命,给了他和他那些走投无路的索伦兄弟一条活路。
刚才在石室里,朱大哥说的那些话,点醒了他骨子里对部落百年苦难的麻木。
他现在心里烧著一团火,改变点什么的火。
而朱六七,就是他认准的,能带著他们砸碎这世道的人。
所以,朱大哥此刻背负的东西,也就是他海兰察要扛起来的。